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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燮康)2019-04-26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燮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
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自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期间每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掌握公
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以专业能力和经
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
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8 年度,自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了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
列席股东大会, 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
充分沟通与交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及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的议案或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06.29)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一、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2                                                                                     同意
          (2018.08.07)           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况的独立意见
   3                                                                                     同意
         (2018.08.20)            二、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和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数量的独立意见
   4                                                                                     同意
          (2018.09.28)           二、关于向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二、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5                                                                                     同意
          (2018.12.12)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
                                   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
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对公司研发方向、研发技术、
募投项目等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提出了建议,
并听取了年度工作汇报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能做到预先审议、认真
审核,并按照规定进行了现场检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
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
了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
本人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省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的健康稳健发展建言献策。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
    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的健
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
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
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于燮康: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