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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4-26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将发生变更,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拟对《公司
章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909.4378 万元。                      28330.596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909.437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330.596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其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二)要约方式;                      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让或者注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会议决议。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
并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并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采用安全、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经济、便捷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 1/2。                       事总数的 1/2。
公司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 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若此期间公司有其他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减资
等除息除权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