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3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2019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1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2019 年 5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91,664,64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80,805,76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85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0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19年度薪酬及津贴标
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1,66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施学渊律师、应超惠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