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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9-023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4月23日分别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01月01日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于2006年0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
会计政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即于2019年01月0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
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
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
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
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

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