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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26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9-06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
130,442,0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人民币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132,626.4 元人民币(含税),
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因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130,442,088 股变更为 131,869,088
股,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31,869,0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6753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132,626.59
元(含税)(因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金额仅可保留 6 位小数,现金
红利派发总额比原预案的 39,132,626.4 元多 0.19 元),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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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31,869,0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67536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7078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9350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29675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7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
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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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村长塘路3号公司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傅荣庭
     咨询电话:0769-82893316
     传真电话:0769-85845562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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