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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9-11-29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讨,对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

合《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子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
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购买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因此,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润书、钟春标、李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