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09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6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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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30 张宏俊
2 00*****444 薛宏伟
3 02*****020 刘宁(3617)注 1
4 01*****891 刘宁(2332)注 2
5 01*****538 杨进参
6 01*****564 林治强
7 02*****781 胡小勇
8 01*****017 郭宏伟
9 00*****523 张大为
10 00*****478 符宁
11 02*****944 王作辉
12 02*****414 王永敏
13 01*****841 潘潇君
14 01*****315 李义明
15 01*****542 李浩
2
16 01*****696 张豪
17 02*****790 孙卫民
注 1:公司股东,身份证末四位为 3617;
注 2:公司股东,身份证末四位为 2332。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4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190 号陆家嘴软件园
D楼
3、咨询电话:021-31759693,传真:021-68640278*8712
4、联系人:张豪 刘尧通
特此公告。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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