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02-0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对汇纳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号《关于核准上海汇纳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8.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00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27.3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24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浦东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进
行之中,其具体信息及进度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序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 原计划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额
号 额(万元) 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万元)
1
线下客流信息数据统计平台
1 4,027.33 1,576.13 39.1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期)建设项目
2 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7,000.00 1,939.49 27.7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000.00 1,186.80 39.5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 运营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3,500.00 2,547.78 72.7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7,527.33 7,250.20 41.37% -
三、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1 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 运营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6月30日
四、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一)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于2015年5月制定,相关募集资金
于2017年2月到位。自公司上市以来, “新零售”、“无人零售”等新事物、新概
念不断涌现,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的相关技术发展迅猛,用户需求不断更
新。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充分吸收和利用新技术持续完善和深
入优化公司产品和服务,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为更好的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
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出于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对“大数据服
务平台建设项目”和“运营服务网络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
延期。
(二)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
的安排。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运营服务网络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日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等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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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何 邢 王志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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