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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1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晨化股份(300610)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静                   联系电话:0755-8368894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怡                   联系电话:0755-8368972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
                                          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
                                          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1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
                                              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3 月 1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证监会 148 号令)、《中国证
                                              券法》等相关规定,通过讲解规
                                              定、案例分析以及相互讨论等方
                                              式对晨化股份相关人员就上述内
                                              容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2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不再增加劳务派遣人数及比例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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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静              杨 怡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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