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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05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
股本方案,经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
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未超过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475,275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
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非股改、非
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2.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
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 益 分 派前 公 司 总股 本 为 89,475,275 股 , 权 益 分派 后 公 司总 股 本 增 至
178,950,5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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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权益分派日期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8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7年6月9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
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9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份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
      1           02*****594                      章碧鸿
      2           01*****140                      章竹军
      3           00*****881                      王光明
      4           01*****633                      张晓蕾
      5           01*****287                      黄营均
      6           02*****527                      潘明华
      7           02*****701                      朱幼芳
      8           02*****434                       王婕
      9           02*****975                      阮树杰
     10           02*****393                      朱祖万
     11           02*****433                      王铁南
     12           02*****696                      潘梨峰
     13           02*****552                      万兆明
     14           02*****390                      彭军荣
     15           01*****398                      鲁世民

                                   2
    16           02*****695                       章亚峰
    17           01*****613                       潘立宏
    18           01*****551                        吕赛
    19           02*****174                        杨洁
    20           02*****565                       张春兰
    21           02*****368                       吕品艳
    22           02*****366                       王绍万
    23           02*****847                       屠世润
    24           02*****381                       张文斌
    25           02*****091                       杨春林
    26           02*****570                       王国山
    27           02*****277                       潘林钢
    28           01*****242                       梁月芳
    29           02*****681                       章伯兴
    30           02*****111                       潘岳阳
    31           02*****936                       姚佳云
    32           02*****057                       俞卫民
    33           02*****782                       王国明
    34           02*****171                       竺永东
    35           01*****326                       潘小安
    36           02*****368                       丁洁萍
    37           02*****377                       章岳昌
    38           01*****007                       潘伯平
    39           01*****522                       丁岳兰
    40           02*****044                       李贞凤
    41           08*****496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2           08*****355       长洪(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3           08*****721       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           08*****537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           08*****729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6           00*****128                        付文
    5、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6、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7、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9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3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105,275   75.00%     67,105,275    75.00%   134,210,550    75.00%

 有限售条件的个人股份     50,984,255    56.98%    50,984,255    56.98%   101,968,510    56.98%

 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份     16,121,020    18.02%    16,121,020    18.02%    32,242,040    18.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370,000   25.00%     22,370,000    25.00%   44,74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89,475,275   100.00%    89,475,275   100.00%   178,950,550   100.00%



        七、相关参数调整说明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最新股本总数 178,950,550 股,全面摊薄计算
    的 2016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093 元。
        2、公司股东章碧鸿、章竹军、王光明及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
    持价承诺如下:自本人/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1.9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
    最低减持价格为 5.86 元/股。


        八、咨询办法
         联系人:章夏巍    劳逸
         联系地址:浙江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 1365 号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6226808
         传真号码:0575-86060996
         邮政编码:312500



        九、备查文件
                                            4
   1、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安排
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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