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 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5月11日(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 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1365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 1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76,5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777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人,代 表股份数量76,54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776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人,代表股份数量2,1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2%。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 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2 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年产 721 万件汽车弹簧产业化建设项目部分投 资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2021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结果: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曾广渊,同意股份数:153,09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明,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曾广渊,同意股份数:6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明,同意股份数:1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根据表决结果,补选曾广渊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周宇斌和王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 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 5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