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董事会关于是否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股价波动情形的说明2019-08-14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是否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股价波动情形的说明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
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
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
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按照上述要求,宣亚国际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股票价格波
动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19 年 8 月 13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创业板综指(399102.SZ)、
证监会商务服务指数(883176.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 公告前最后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幅
(2019 年 7 月 17 日) (2019 年 8 月 13 日)
宣亚国际收盘价(元/股) 20.13 18.23 -9.44%
创业板综指(399102.SZ) 1550.22 1524.36 -1.67%
证监会商务服务指数
3080.53 2935.68 -4.70%
(883176.WI)
宣亚国际相对于大盘涨幅 -7.77%
宣亚国际相对于行业板块涨幅 -4.74%
根据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价波动情况以及同期
内创业板指数(代码:399006.SZ)和证监会商务服务指数(代码:883176.WI)
的波动情况,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股票价格累
积涨跌幅未超过 20%,且剔除大盘指数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其累积涨跌
幅未达到 20%。因此,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股票价格
未发生异动。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是否达
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
的股价波动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