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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关于购置公司办公用房进展的公告2017-07-17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17-031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公司办公用房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公司办公用房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置
公司办公用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本次购置公司办公用房的议案
已经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上海华田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以下简
称“认购书”),现将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签署主体
    甲方为上海华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认购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第5层和第6层房屋(以下简
称“房屋”),房屋实测建筑面积合计3,766.47平方米。
    三、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56,308,505.00元(不含税费)。
    四、付款方式
    1、定金:乙方在认购书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
2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31,261,701.00元。
    2、预付款:乙方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60%作为预付
款,计人民币93,785,103.00元;乙方此前已支付的定金全额转化为预付款,即乙
方须向甲方实际支付人民币62,523,402.00元。
    3、尾款:乙方应不迟于2018年2月28日向甲方支付其余40%的房屋总价款,
计人民币62,523,402.00元。
   五、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1、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双方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
售合同》。
   2、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至房屋总价款的60%后,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签署房
屋交接书;双方不迟于2018年2月28日完成房屋交接书的签署。
   3、乙方全额支付购房总价款之日起,双方应于60日内完成房屋权属过户登记。
   4、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因房屋买卖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5、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房屋交付、房屋产权过户义务,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
定金,且乙方有权解除认购书;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甲方有权解除认购
书,且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即房屋总价款的20%)作为对甲方的赔偿金不
予返还。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购置办公用房是基于满足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的研发人
员对于办公场所的需求,且对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持长期稳
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七、备查文件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