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7-10-30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17-053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17 年 10 月 17 日,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方式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自 2017 年 10 月 18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
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9 日,时限超过 10 日;
(3)公示方式:内部公告及公司网站;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公司内部人员未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