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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0-035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
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
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
起施行,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
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
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 2019 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
    4、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
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财会
[2019]16 号、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执行(财会[2017]22 号)文件,根据新旧准则转 换
的衔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 累
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并于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报告期内修订的其他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需要进行
追溯调整的情形。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2020 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
行的法定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