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7-06-20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17-041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
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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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27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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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62 陈晓晖
2 02*****902 陈晓凌
3 02*****119 陈晓鸣
4 01*****471 周敏
5 01*****225 唐虎林
6 02*****111 姜仁旭
7 02*****879 张伟
8 08*****206 芜湖卓辉增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 08*****827 建创能鑫(天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江苏安靠智能输
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沙庆 李莉
3、咨询电话:0519-87983616
4、咨询传真:0519-879826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
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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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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