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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3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
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
事项。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
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彭宗仁: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徐星美: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薛济民: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