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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6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就会议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拟提名沙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同意提名沙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彭宗仁: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徐星美: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薛济民: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