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2-13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财
政部要求,新政府补助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并且企业
应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
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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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
知》(财会[2006] 3 号)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的规定,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公司在利润
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列示计入
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
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正常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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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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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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