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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2018-04-12  

						                 安靠智电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勤

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作

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就

2017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刘剑文      6              5      1         0   否         0

       2017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

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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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5 日    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次会议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2017 年 5 月 22 日
第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2017 年 7 月 25 日
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担任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

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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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

优秀人才,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本人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徐星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晓晖、陈晓凌、陈晓

鸣、杭裕保、唐虎林、赵论语;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宗仁、

徐星美、薛济民,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发表了意见。

    四、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对于每

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

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

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本人切实履

行职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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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剑文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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