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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19-070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

项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公司自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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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以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

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

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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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无需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

变动: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

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

响,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等相

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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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

后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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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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