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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7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彭宗仁:

                                                       2019 年 8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徐星美:

                                                       2019 年 8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薛济民: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