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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锐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17-08-21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17-052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单
 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南京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现已全部赎回,
 本金及收益均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金额    起息日      赎回日       实现收益

南京银行股份有   “珠联璧合-月稳鑫 1 号”
                                             10,000    2017.7.12   2017.8.16       32.6
   限公司         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了银
 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     产品                            预计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类型     金额                              收益

                “珠联璧合-月稳鑫 1   保本保
南京银行股份
               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   证收益   10,000    2017.8.23-2017.9.27    3.4%
 有限公司
                         品             型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充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1、投资风险
        (1)本次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较高程度保证公司收回投资本金,但投资的实际
 收益尚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上述额度内资金的投资品种及期限:上述授权投资额度内的资金
 只能购买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银
 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对理财资
  金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发布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此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      产品                            预计年   实现收   是否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类型      金额                            化收益     益     到期

             “珠联璧合-月
南京银行股   稳鑫 1 号”保本   保本保证                                                     已到
                                          10,000    2017.6.2-2017.7.5     3.2%     28.93
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理财产      收益型                                                        期
                   品

中国工商银
             保本型法人 35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已到
             天稳利人民币                 5,000     2017.6.2-2017.7.6     3.0%     14.38
公司南京玄                     收益型                                                        期
               理财产品
  武支行

             “珠联璧合-月
南京银行股   稳鑫 1 号”保本   保本保证                                                     已到
                                          10,000   2017.7.12-2017.8.16    3.4%      32.6
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理财产      收益型                                                        期
                   品

中国工商银
             保本型法人 91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未到
             天稳利人民币                 5,000    2017.7.14-2017.10.12   3.1%
公司南京玄                     收益型                                                        期
               理财产品
  武支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银行理财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