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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锐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19-002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南京寒锐钴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寒锐钴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1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 4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000.00 万元,扣除所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486.6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63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
金已经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寒锐钴业在科卢韦齐投资建设 2 万吨电积铜   142,717.27(21,623.83 万
                                                                            44,000.00
        和 5000 吨氢氧化钴项目                      美元)(注)

    注:美元汇率按 1 美元=6.60 元人民币进行测算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的募投项目均有一定的建设周期。目前,
公司正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进展,但是在短期内,预计将
产生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7,146.82 万元(含置换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4,767.3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
额尚余 35,339.78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
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
投资产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上述金融机构产品不包括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
种为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
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本次投资需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
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
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上述额度内资金的投资品种及期限:上述授权投资额度内的资金只能
购买短期(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
或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投资产品,且购买的短期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对投资资金情
况进行核查;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发布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投资产品,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
民币 2.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董事会同时授
权总经理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金融机构投资
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公司的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
加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存储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寒锐钴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寒锐钴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