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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锐钴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张益民)2019-04-26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南京寒锐
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
务。在2018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
务。2018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
权的情形。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
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
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事姓名    会次数                  缺席   大会次数                 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张益民        14     14     0      0        5        5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
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2017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开展金
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2018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战略委员会:2018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实施电积铜和氢氧化钴项目、全资子公司建设1000t/a金属量钴新材料
及26000t/a三元前驱体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
事项、调整与专业机构合作出资额的事项、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
项发表了意见。

    2、审计委员会:2018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7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事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2018年公司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事项发表了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
对2018年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薪酬发放及其他奖励、福利发放等相关情况
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建议,对2018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
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
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
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的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
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益民

                    年   月   日

电子邮件:zhang_yimin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