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17-02-13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 号文
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goldenyh.com),并置备于发行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0.98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17 年 2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
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2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
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868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方式 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
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
发行对象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
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 日(网上申购日为 2017 年 2 月 15 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 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7-87323386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座 16-18 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85120190
发行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