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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19-038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 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
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发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除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依据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原因
    随着商业承兑汇票的广泛应用,公司下游客户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包
括纸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虽然公司主要
接受国内大型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但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时考虑商
业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特征,拟对商业承兑汇票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方法
提坏账准备。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对应收票据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准备,账龄确认方法为从债权产生之日起计算,与应收账款合并计算账龄。
计提标准如下:

       账   龄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和会计估计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
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
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
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
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 处
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
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据。因此,公
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截 至 2019年 3月 31日 , 公 司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4,400.00万

元。会计估计变更前,应收票据账龄情况为:1年以内4,400.00万元,现1年
以内按照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20.00万元,本次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共计220.00万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220.0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能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和会计
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决
议
     2、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 决
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