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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
3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汉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 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
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陆河县维业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中,关
于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陆河县维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维业科技”)实施,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完成,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9,974.19 万元对维业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后维业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1,500.00 万元变更为 3,000.00 万元,实收资本由 1,500.00 万元变更为 3,000.00
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 19,974.19 万元与增加的实收资本 1,500.00 万元之间
的差额 18,474.19 万元计入维业科技的资本公积。增资之后,维业科技仍为维业
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1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
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同意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应招商银行要求,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
要担保的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先生及其配偶叶雪幼女士为公司该笔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
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
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
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本次关联担保系招商银行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质未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因此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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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汉清、张
汉伟、张汉洪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作用,结合公司上市后实际情况,现拟将
《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中包括三名独立董      设董事长一人和副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
事。                                      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和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均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维业木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为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
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维业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木制品”),本次
注销不会给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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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维业木制品有限公
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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