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8、
3 月 28 日分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深
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17-002)、《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1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为了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4 日—2017 年 4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4
月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1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 月4 日下午 15:00 至4 月5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投票规则: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7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年3月2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
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
2
1、议案1、议案2,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议案3,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3、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2.00 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00 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登记表见
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 2017年3 月31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
3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7 年4月4
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军、詹峰
联系电话:0755-83558549
联系传真:0755-83258703
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34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5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维业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被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二: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法人股东营业执 码/法人股东营业
照号码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
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
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21
2、投票简称:维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2.00 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00 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2)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8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 至11:30,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