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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
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号文件
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面向
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6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4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的费用为人民币3,665.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74.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于2017年3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01号《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上述六家银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金额
     户名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号                       资金用途
                                                          (元)
                                                                         建筑装饰部
陆河县维业科技有   中国建行深圳
                                  44250100000200001429   79,741,908.70   品部件工厂
    限公司           福田支行
                                                                           化项目
                   宁波银行股份                                          建筑装饰部
陆河县维业科技有
                   有限公司深圳    73010122001428509     60,000,000.00   品部件工厂
    限公司
                       分行                                                化项目
                   上海银行股份                                          建筑装饰部
陆河县维业科技有
                   有限公司深圳   0039031803003173045    60,000,000.00   品部件工厂
    限公司
                       分行                                                化项目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   上海浦发银行                                          信息化建设
                                   79170155200018546     16,000,0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项目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   中国民生银行                                          设计研发中
                                       699389519         20,000,0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心项目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   中国银行深圳                                          营销网络建
                                      771868615858       20,000,0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步支行                                              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
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尹国平、郭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
熟低原则在 1,000 万和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在付
款后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ZI10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