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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04-27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332 号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附件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3        1-3

       月 31 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332号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
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
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三、鉴证结论
    经鉴证,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宜宜辰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忠伟




       中国上海                         二O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附件 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 项 说 明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
        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3,4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 8.6 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92,400,000.00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6,658,091.3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741,908.7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7]第 ZI1010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项目备案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
        1                               22,944.65            19,974.19   24 个月   2015-441523-41-03-003900
               项目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3,873.67             2,000.00   24 个月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5]0091 号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76.45             2,000.00   24 个月   --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567.57             1,600.00   12 个月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5]0089 号

        5      偿还银行借款             10,000.00                   -    --        --

                      合计              42,562.34            25,574.19        /                 /

        注:根据《招股说明书》,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



                                          专项说明 第 1 页
       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
       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22,944.65                 19,974.19                  599.17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3,873.67                  2,000.00                         -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76.45                  2,000.00                         -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567.57                  1,600.00                         -

                  合计                      32,562.34                 25,574.19                  599.17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拟置换资金占募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用募集资金置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拟投入金
                                    金额                入金额       换自筹资金金额
                                                                                        额的比例(%)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
 1                                   19,974.19              599.17             599.17            2.9997
       厂化项目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                   -                  -                   -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                   -                  -                   -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1,600.00                   -                  -                   -

          合计                       25,574.19              599.17             599.17            2.3429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

                                            专项说明 第 2 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专项说明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