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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7-04-2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维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
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
文件核准,维业股份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40.00 万元,扣除与发
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3,665.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574.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1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维业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22,944.65                     19,974.19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3,873.67                      2,0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76.45                      2,000.0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567.57                      1,600.00
               合计                         32,562.34                     25,574.19
       其中,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维业科技实施,维业股份
以向维业科技增资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其余项目由维业股份实施。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831,083.30 元,扣除手续费
600 元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53,910,225.40 元,其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2017-3-22 余额   2017-4-26 余额
                                                                         用途
                                                                      建筑装饰部
建设银行深
             44250100000200001429    79,741,908.70    78,755,867.70   品部件工厂
圳福田支行
                                                                      化项目
                                                                      建筑装饰部
宁波银行深
             73010122001428509       60,000,000.00    60,000,000.00   品部件工厂
圳分行
                                                                      化项目
                                                                      建筑装饰部
上海银行深
             0039031803003173045     60,000,000.00    59,999,965.00   品部件工厂
圳分行
                                                                      化项目
民生银行深                                                            设计研发中
             699389519               20,000,000.00    19,154,427.70
圳分行                                                                心项目
中国银行深                                                            营销网络建
             771868615858            20,000,000.00    20,000,000.00
圳上步支行                                                            设项目
上海浦发银                                                            信息化建设
             79170155200018546       16,000,000.00    15,999,965.00
行深圳分行                                                            项目
              合计                  255,741,908.70   253,910,225.4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维业股份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和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维业股份结合实际经营情
况,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
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维业股份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维业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符
合以下条件的投资产品: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维业股份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
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维业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维业股份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将持续跟进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合理适度的理
财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维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维业股份全体独
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认为:维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维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
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同意维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国平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