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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7-22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期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签订了相关理财产品协议书,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上述两
家银行的短期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上述两家银行各1,000万元人民币),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中国银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认购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4、收益起算日:2017 年 07 月 17 日
      5、到期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 (产品期限:165 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3.2% (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7、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二)、产品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
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
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
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
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
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
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
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
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与浦发银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上海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3 期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认购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4、收益起算日:2017 年 7 月 19 日
       5、到期日:2018 年 1 月 15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4.05%/年
       7、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公司与浦发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二)、产品风险揭示
    1、 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有权单方行使
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
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履行。
    2、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
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
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
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甲方在本合同投资到期日(乙
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前无法取
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5、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
导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将无法
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
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
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
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定义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的约
定。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不会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公司财务部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人
为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监察部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监督部门。审计监察部对
公司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监
察部负责审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上述两家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及其附件。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
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