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维业股份 股票代码 3006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继军 詹峰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 办公地址 业景洲大厦裙楼 101 业景洲大厦裙楼 101 电话 0755-83558549 0755-83558549 电子信箱 wyzqsw@szweiye.com zhanfeng@szweiye.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50,142,646.10 723,752,202.25 1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424,271.32 33,342,002.09 1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8,428,054.81 34,303,418.22 12.02%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9,224,980.18 -53,806,251.45 -27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3 0.330 -2.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3 0.330 -2.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8% 8.08% -0.10% 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923,808,131.96 1,611,556,928.33 1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6,436,735.57 450,063,467.19 65.8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2,16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维业控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09% 53,166,000 53,166,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众英集投 资发展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38% 25,000,000 25,000,000 (有限合伙) 上海祥禾涌安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8% 5,142,857 5,142,857 (有限合伙) 张汉清 境内自然人 3.74% 5,092,571 5,092,571 张汉伟 境内自然人 3.31% 4,500,000 4,500,000 深圳市维业华诚 投资发展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7% 3,770,000 3,770,000 业(有限合伙) 魏洪 境内自然人 1.51% 2,057,143 2,057,143 张汉洪 境内自然人 1.10% 1,500,000 1,500,000 寇巍 境内自然人 1.01% 1,371,429 1,371,429 质押 1,370,000 何炜 境内自然人 0.54% 730,028 0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控制,张汉伟、 张汉洪与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存在关联关系,深圳市众英集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润彬为张汉清之子,深圳市维业华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说明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烈发系公司董事、副总裁,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2017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以“构建科学舒适的空间环境”为使命,坚持“唯诚、维信、优质、高效”的经营理念, 深耕细作细分市场,通过继续保持在现有市场的领先地位,一方面抢抓机遇、扩大市场布局,提升发展实力,另一方面解决 企业自身的短板,夯实发展基础,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5,18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深挖细分市场的开发力度 加大建筑装饰各细分市场开发力度,以办公行政空间类、批量住宅精装、文化建筑、商业空间、星级酒店、轨道交通、 创意设计等为公司基本业务。在办公行政空间、住宅精装、文化建筑和商业空间领域,公司将继续保持和提升公司行业竞争 力的领先优势,逐步加强休闲养老地产、建筑幕墙、轨道交通、医疗建筑、商业综合体、创意设计等细分市场的开拓力度, 全方位挖掘未来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达成上述领域细分市场上在业务总量、增长速度、社会影响力稳 居市场前列的目标。 (2)抓市场机遇,扩大市场布局 公司将紧跟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积极拓展“一带一路”、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积极拓展EPC项目以 及政府PPP项目,探索海外市场业务,抓住新机遇,扩大市场布局。 (3)通过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积极探索并实践与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整合,与上下游企业开展多种模式的合作,通过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和品牌推广 等方式,加速提升公司建筑装饰一体化服务的能力,并向建筑装饰总承包服务商转型,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持续健全与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健全应收账款管理等内部控制,将应收账款的 回收率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挂钩,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从合同签订、执行等环节严格把关,做到从源头 控制。 (5)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 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节,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6)重安全抓质量,努力提升经营发展水平。 公司在日常经营发展中高度重视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管理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 理组织和科学管理手段, 进一步加强各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管控与分析,努力提高各项目的经济收益。截止目前,公司在 施工的各工程项目均在顺利推进。 3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执行优秀人才引进与储备战略,使人才成为企业发展内部驱动力 公司将遵循“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把员工职业能力提升和高端人才引进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完善现 有的人才引进机制和健全长期激励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对专业设计、技术施工等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人才结构 和专业布局、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与团队,逐步实现人才梯队与储备战略,保证相关业务领域的优秀人才供应。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 (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 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1、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以 经营》,公司将资产负债表(含合并)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变更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将原“划分 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变更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在利润表中 2、本次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根据要求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 公司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 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净利 处理。 润不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公司将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公司在利润表(含合并)“营业 利润”增加“其他收益”项目。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且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 费用。根据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 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汉清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