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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7-12-2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业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国平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刚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郭刚、卢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7 年 12 月 18-1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有关文件及其他资料;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
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
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有关文件及其他资料;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
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      √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
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对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对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
                                                               √
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
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对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
行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
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尹国平                  郭   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