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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2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与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公
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是根据经营需要所产生,
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晓一    梅月欣    郭明忠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