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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4-2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业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国平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刚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2017 年 3 月上市,督导期间列席了 3 次董事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会、2 次股东大会。公司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开董事会、监事会时,会将会议议题和内容
                                          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督导期
                                          间的三会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2017 年 12 月 18-19 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选举副董事长、总裁变更、新聘任副总裁;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选举副董事长、变更总裁、聘任副总裁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了信
                                           息披露;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通过。公司以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2.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按规定完成
                                           了股份登记和信息披露。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8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自
                                           律守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    是                      不适用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3、公司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赔偿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劳务用工
                                              是                      不适用
风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17 年 5 月 19 日,保荐机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增加内部合规
                            检查次数事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17〕1260 号)。2017 年
                            7 月 28 日,保荐机构收到证监会《关于对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增加内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2017〕63 号):“自本行政
交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务有关文件(已受理的文件按规定继续办理),暂停资产管
及整改情况                  理产品备案,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进一
                            步梳理相关业务流程,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和
                            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优化,强化有关人员
                            合规守法意识。保荐机构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合规、
                            风控、内控对人员、机构、业务、产品的全覆盖,持续推进
                            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国平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