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330号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330号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业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19 年 4 月 24 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 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3,40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 8.6 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92,400,000.00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6,658,091.3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741,908.7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I10101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92,400,000.0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36,658,091.3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255,741,908.70 减:募投项目款项 100,387,858.8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5,991,723.86 减:补充流动性资金 30,000,000.00 减:购入理财产品 65,000,000.00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5,728,355.89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0,090,681.9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 账户余额(元)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6993 8951 9 10,689,111.00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7917 0155 2000 1854 6 7,672,517.75 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注 1) 7718 6861 5858 9,181,092.56 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4425 0100 0002 0000 1429 12,036,525.92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 0122 0014 2850 9 20,206,782.57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0039 0318 0300 3173 045 304,652.10 合计 60,090,681.90 注 1: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下属经营单位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为 7718 6861 585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2018 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 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由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片区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 85 号综合楼三楼。公司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332 号《关于深圳 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5,991,723.86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专项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199,741,908.70 5,991,723.86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00.00 -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00.00 -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16,000,000.00 - 合计 255,741,908.70 5,991,723.86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之情形。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155,090,681.90 元,其中根据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65,000,000.00 元,根据公司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30,00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60,090,681.90 元分别存放于民生银行 深圳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建设银行深 圳福田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六个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专项报告 第 3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65,000,000.00 元。2018 年度实现理财收益 3,209,030.26 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4 月 24 日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 2018 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制单位: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5,574.19(注 1) 集 8,330.46 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637.9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资 项 目 达 是否已 截 至 2017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进度(%) 到 预 定 本年度 变更项 调整后投 年 12 月 31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可 使 用 实现的 目(含部 资总额(1) 日累计投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额 金额(2) (3)=(2)/(1) 状 态 日 效益 分变更) 金额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否 19,974.19 19,974.19 4451.58 4,759.21 9,210.79 46.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755.77 202.29 958.06 47.9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 111.52 111.52 5.5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1,600.00 1,600.00 100.15 257.44 357.59 22.3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建筑装饰品部件工厂化项目,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尚在建设期。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设计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片区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 85 号综合楼三楼。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公司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5,991,723.8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I10332 号《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 5,991,723.86 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155,090,681.90 元,其中根据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65,000,000.00 元,根据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30,00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60,090,681.90 元分别存放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时 代金融中心支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六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9,24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665.81 万元,实际 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74.19 万元。 情况对照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