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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7-044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
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庆柏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杨
秋女士和财务总监张晓明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42)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