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博士
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3]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认为: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延续至报告期的任何形式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和核查,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维                   叶建芳                 钟兴武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