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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8-03-17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8-017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豪石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
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
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4,375,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10%)的股东上海豪石
 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豪石九鼎”)、持本公司股
 份 2,844,2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31%)的股东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
 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乐九鼎”)、持本公司股份 2,625,48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6%)的股东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民安九鼎”)、持本公司股份 1,093,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27%)的股东苏州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赢九
 鼎”),上述四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10,939,50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12.75%。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9,65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5%)已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中,豪石九鼎持有本公
 司 3,861,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50%)、民乐九鼎持有本公司 2,509,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2%)、民安九鼎持有本公司 2,316,6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2.70%)、嘉赢九鼎持有本公司 965,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共计不超过 9,65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1.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

                                     1
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收到公司股东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嘉赢九鼎发来的《苏州
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豪石九鼎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上海豪石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
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豪石九鼎持有公司股份 4,37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0%、民乐九鼎
持有公司股份 2,844,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1%、民安九鼎持有公司股份
2,625,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6%、嘉赢九鼎持有公司股份 1,093,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四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0,939,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5%,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9,65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5%)
已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中,豪石九鼎持有公司 3,86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0%、民乐九鼎持有公司 2,50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2.92%、民安九鼎持有公司 2,31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0%、嘉赢
九鼎持有公司 9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不超过未来 6 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目的: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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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嘉赢九鼎为一致
行动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拟减持共计不超过 9,65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根据上市
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嘉赢九鼎此前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嘉赢九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嘉赢九鼎的正
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豪石九鼎、民
乐九鼎、民安九鼎、嘉赢九鼎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嘉赢九鼎承诺,在按照上述计划减
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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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豪石
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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