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8-01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豪石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人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苏州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 : 2018-017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3 月 17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豪石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豪石九鼎”)、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民乐九鼎”)、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民安九鼎”)、苏州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赢九鼎”)
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24.60 342,800 0.40
上海豪石九鼎 2018 年 4 月 12 日
股权投资基金
大宗交易 - - - -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其他方式 - - - -
苏州工业园区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24.25 223,600 0.26
昆吾民乐九鼎 2018 年 4 月 12 日
1
投资中心(有
大宗交易 - - - -
限合伙)
其他方式 - - - -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24.36 205,900 0.24
苏州工业园区 2018 年 4 月 12 日
昆吾民安九鼎
大宗交易 - - - -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其他方式 - - - -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24.38 85,700 0.10
2018 年 4 月 12 日
苏州嘉赢九鼎
投资中心(有 大宗交易 - - - -
限合伙)
其他方式 - - - -
合计 - - 858,000 1.00
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是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4.25 元至 24.60 元。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期间,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博士眼镜股份 8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4,375,900 5.10 4,033,100 4.70
上海豪石九鼎 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其中:无限
3,861,100 4.50 3,518,300 4.10
合伙企业(有限 售条件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
514,800 0.60 514,800 0.6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2,844,220 3.31 2,620,620 3.05
苏州工业园区 数
昆吾民乐九鼎 其中:无限
2,509,600 2.92 2,286,000 2.66
投资中心(有限 售条件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
334,620 0.39 334,620 0.39
股份
苏州工业园区 合计持有股
2,625,480 3.06 2,419,580 2.82
昆吾民安九鼎 数
2
投资中心(有限 其中:无限
2,316,600 2.70 2,110,700 2.46
合伙)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08,880 0.36 308,880 0.36
股份
合计持有股
1,093,900 1.27 1,008,200 1.18
数
苏州嘉赢九鼎
其中:无限
投资中心(有限 965,200 1.12 879,500 1.03
售条件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
128,700 0.15 128,700 0.15
股份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本次减持遵守了其在上市公告书
和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
4、截止本公告日,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减持计划尚未全
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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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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