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6-1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了规范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经营管理,进一
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对《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
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为维护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 为维护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公司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
第一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称“《公司法》”)、《中华人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订本章程。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于 2017 年 02 月 17 日经中 公司于 2017 年 02 月 17 日经中国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
第三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
2360 万股,于 2017 年 03 月 14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6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万股,于 2017 年 03 月 14 日在深
市。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向股权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100.14 万股,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所有股东
每 10 股转增 9 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60 万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元人民币。 179,742,660 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 公司股份总数为 9360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9,742,660 股,
条 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司党建工作
的总体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
党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
党,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
增加第九 用;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
章“党的组 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
织及党建 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加强企业
工作” 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为企业做强
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确
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
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
强。
第二百三十五条 公司党组织发
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
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
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领导
人员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洁
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
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
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
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
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
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
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百三十六条 公司为党的活
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
织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增加第九章“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其他章节及条款相应顺延,内容未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