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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17-07-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瑞股份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瑞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3号)核准,2017年
3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7.50元,募集资金总额
187,500,0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52,152,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
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465号验资报告。上述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万元)           (万元)

         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 7,500
  1                                                        10,977.46        6,048.38
         万只换向器项目
        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新增 3,000 万只
  2                                                   4,637.24     2,555.04
        全塑型换向器技改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9,000.00     4,958.84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1,652.94

                    合   计                         27,614.70    15,215.20

      其中“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新增3,000万只全塑型换向器技改项目”由
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为华瑞股份的全资
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华瑞股份”)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55.04万元向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胜克”)进行增资。本次公司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2,555.04
万元向宁波胜克进行增资,其中1,835.0961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719.9439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宁波胜克的注册资本由8,164.9039万元增加到
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
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649,039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26号
      成立时间:2004年3月4日
      法人代表:孙瑞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5629917XN
    经营范围:摩托车启动电机、汽车电机、微特电机、换向器(整流子)、电
机配件、新型机电元件、精冲模和精密型腔模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
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宁波胜克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55,746.37       18,380.49          2,721.46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宁波胜克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主要用
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充产能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能够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华瑞股份于2017年7月6日与宁波胜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海曙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详细情况请见2017年7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存放于
该专项账户,只能用于“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新增3,000万只全塑型换向器
技改项目”建设。未经华瑞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并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监管。
华瑞股份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华瑞股份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决
议文件,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
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瑞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华瑞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
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
                                        王 泽




                                      _________
                                        张 舒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