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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7-11-1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
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徐亮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等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聘任徐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华军               孙建红                     郑曙光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