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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上述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结合日
常工作中与会计师的沟通情况,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华军                孙建红                     郑曙光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