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19-017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联网
络”)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的 1 名
激励对象叶文辉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
并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
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
例为 1.1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
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大成律师(厦门)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厦
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8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止,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并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9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大成律师(厦
门)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000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调整为 85 名,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6 万股。
6、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叶文辉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
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公
司决定对叶文辉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1.15 元/股(回购价格=原授予价格 30.95
元 / 股 +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之 和 0.20 元 / 股 ), 回 购 总 金 额 为
311,500.00 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224,866,000 75.07 -10000 224,856,000 75.07
无限售条件
74,680,000 24.93 0 74,680,000 24.93
流通股
总股本 299,546,000 100.00 -10000 299,536,00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
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原激励对
象叶文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
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原激
励对象叶文辉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
会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
叶文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
购价格为 31.15 元/股(回购价格=原授予价格 30.95 元/股+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0.20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311,500.00 元。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厦门)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
由、数量、价格及截至目前所履行的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
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且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律师(厦门)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该议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