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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18-067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刚先生具备董事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董学友先生、王振明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海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俊臣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1-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聘
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俊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俊臣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7-66823006
    传真:0757-6682300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 6 号
    三、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雪仪女士担任内部审计机构负
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雪仪女士拥有审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
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具备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
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张雪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

                                  -2-
附件: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1、王刚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
MBA 进修结业。曾任香港李兆峰公司技术部经理、佛山市时通公司总经理、佛山
星宝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自发行人创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刚先生与雷炳秀女士、王婧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持有公司 36,035,45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4%。
王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实际控制人王婧为兄妹关系,
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雷炳秀为母子关系,与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彭波为其侄子的母亲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学友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中山大学 MBA 进修结业。曾任湖南常德肉联厂技术员、车间主任、长征子弟
学校党支部书记、分厂厂长,湖南洞庭水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自 2001 年起,
历任公司销售经理、事业部经理、超硬材料产品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2012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学友先生持有公司 1,200,2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3、王振明先生: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科
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粉末冶金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冶金地质总
局下属的晶日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工艺技术员、分厂技术副厂长、课题组长和副
总工程师。自 2002 年起,历任公司钻石工具厂厂长、钻石工具事业部总经理、

                                  -3-
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任科大博德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振明先生承担的 2 项政府科技项目已经通过
鉴定,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12 篇,《金刚石工具手册》编委,以第
一发明人的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5 项,国际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 7 项,以
第一起草人的身份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一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一项,曾
荣获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等荣誉称号。现任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委员,中国机床工具协会超硬材料分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明先生持有公司 1,470,66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4、罗海燕女士: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2 年至 2002 年担任湖南省铜套厂会计主管,2002 年起,历任广东新劲刚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财务经理、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监,
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海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74,1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5、张俊臣先生: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
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沈阳长白计算机外部设备公司数控部模具班长、
研究所 MES 设计室副主任,富士康科技集团人资总处、iPEG-BUI 人资课长,伟
创力(斗门)工业园薪酬福利及留才总管,富士康(沈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人
资部长,辽宁崇森益和商贸有限公司人资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广
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中心总监,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4-
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俊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雪仪女士:198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2 年 8 月起,历任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费用、成本会计,
新劲刚(香港)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雪仪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雪仪女士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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