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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跟踪报告2018-04-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吾高科(30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翼                          联系电话:021-38674773
保荐代表人姓名:郁韡君                        联系电话:021-386764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次。保荐机构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
                                              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询,并通过核对
                                              明细账、原始凭证等方式核查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
文件一致                                      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公司存在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落后于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预计投资进
                                              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
                                              要求,对该等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
                                              重新进行论证,并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

                                          1
                                            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议案》,经审
                                            慎考虑,公司决定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调整为:募集资金 10,469.06 万元计划
                                            于 2019 年 5 月前投入完毕。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进度落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
                                            预计投资进度的情形。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议案》,经审
                                            慎考虑,公司决定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调整为:募集资金 10,469.06 万元计划
                                            于 2019 年 5 月前投入完毕。保荐机构后
                                            续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未发生变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实际
                                                                   公司已于 2018 年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
                                                                   4 月 14 日召开了
                                  时,发现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
                                                                   第六届董事会第
                                  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落后于招
                                                                   十次会议,会议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预计
                                                                   审议通过了《关
                                  投资进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
                                                                   于调整募集资金
                                  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投资进度的议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案》,经审慎考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虑,公司决定将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调整募集资金投
                                  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
                                                                   资计划调整为:
                                  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该
                                                                   募 集 资 金
                                  等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
                                                                   10,469.06 万元计
                                  新进行论证,并在 2017 年年度
                                                                   划于 2019 年 5 月
                                  报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前投入完毕。。
                                  投资计划。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及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份的主要
                                                          是       不适用
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是       不适用

                                         3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新股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是       不适用
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的承诺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   翼                  郁韡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