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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18-10-18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18-062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7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
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同日在公司网站、公司内部公告栏
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信息,公示
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7日,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
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